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转作风·办实事】鸡东法院执行法官的“诚信小课堂”——诚信教育促案件执结

  发布时间:2022-04-11 16:15:03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华夏复兴,始于诚信。诚信就是诚实与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一,也是建设现代化新型社会的基石,人无信不立,人无信则寸步难行,诚信能消化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诚信还能促使案件自动履行。

    申请人王某在被执行人某顺煤矿工作时受伤,某顺煤矿一直未对王某进行赔偿,双方因此对赔偿问题产生较为激烈的矛盾,王某一气之下将某顺煤矿告到鸡东法院,裁决生效后申请执行。执行中双方一直未达成和解,申请人认为被执行人某顺煤矿就是在有意拖延,执意要求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债务。被执行人称疫情期间煤矿停产无法一次给付,待经营环境改善后重新启动生产每月还一部分。双方僵持不下,申请人多次要求法院作价拍卖被执行人煤矿的生产设备,但作价拍卖明显得不偿失、也浪费资源。

    2021年12月中旬,办案法官找到了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先是对申请人讲和谐善意执行理念,申请执行一定要合法合理,不能由着性子主张权利,如果任性有损他人利益,法院不会支持。同时对被执行人提出,善意执行理念一定是在和谐善意的前提下,而和谐善意是以诚信为基础下进行,如果没有诚信,搞套路,玩拖延那将会从严承担法律后果,绝不姑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诚信教育,双方打开了心结,签订了友好的、切合实际的履行协议,现经过四个月的逐渐履行,案件已接近完毕。

    通过诚信教育,能达到减少矛盾,促进履行的作用,从而减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让更多的司法资源去打击真正的“老赖”,让更多的群众更加知礼守法,让每个司法工作者,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鸡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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