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法院为做好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多举措保障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顺利开展,让人民陪审员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是健全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制度。城子河法院制定了《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廉政防控机制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对人民陪审员从政治素养、思想水平、道德品质等几方面进行管理,并对人民陪审员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完善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机制。城子河法院严格控制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的数量上限,对需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通过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系统进行抽选确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让人民陪审员参与整个审判程序的过程,并认真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杜绝“驻庭陪审”和“陪而不审”现象发生,有效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利和义务。
三是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城子河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工作,对每月参加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出庭记录,并按照补助标准制作人民陪审员庭审补助表,及时对人民陪审员发放补助,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待遇和履职保障,提高其职业尊荣感和社会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