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企业正常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贡献司法力量,让我们一起走进麻山区人民法院去感受法院干警为此做出的努力吧。
2022年3月,申请执行人某企业来到麻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拖欠货款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导致现在自己经营困难,希望法院尽快将案件款执行到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本案执行标的128万余元,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案件的执行情况将会影响到双方当事人的生产经营情况,麻山区人民法院在接到案件后,立即成立执行小组专门负责此件案件,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执行人员向其阐明了其应当履行的还款义务,被执行人表示知晓执行通知书所述内容,但存在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全部款项的情况,经法院调查,实际情况与被执行人所说的相符。掌握情况后,执行小组多次赴被执行人办公地沟通,一方面强调法院本可直接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但考虑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困难的现状,法院只采取查封厂房的执行措施,以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另一方面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阐明申请执行人因欠款无法到位而导致经营困难的现状,建议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主动达成和解,双方约定先偿还20万元欠款,其余款项按和解协议分期履行,并请求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厂房进行担保,在被执行人还清全部欠款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查封。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麻山区人民法院本着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宗旨,在执行过程中,慎用执行措施,做到了企业财产查封不影响正常生产使用,同时充分利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主动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按和解协议清偿了申请执行人20万元欠款,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双方达成和解也给与了困难企业一定的履行期限,使被执行人企业能够正常发展经营,顺利清偿债务,让双方债务纠纷得到了最有利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