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鸡东法院在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关某某、闫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370219.36元、执行费4967元。
首次拍卖即流拍 执行一时陷僵局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依法对被执行人关某某所有的位于鸡东县鸡东镇某村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被执行人位于鸡东县鸡东镇某村的二层楼面积275.45平方米、评估价为529400元。第一次拍卖,首次起拍价为370580元,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大力宣传显成效 激烈加价终成交
为了保障双方利益,执行局在鸡东各银行营业厅投放广告屏滚动进行拍品宣传,与此同时,通过淘宝阿里拍卖等多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宣传推送。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人员的大力宣传下,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第二次网络竞拍,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296464元,每次竞拍加价1000元,一共进行189轮加价,最终以485464元高价成交。
还清欠款仍有余 当事双方皆满意
申请执行人收到被执行人法院执行款398640.85元,执行费5453元人民法院已自行扣除,还款合计404093.85元。被执行人不仅还清所有欠款还有剩余。此案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同时也保障了被执行人的自身利益。
此次网拍的成功,为进一步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鸡东法院执行局将以此次拍卖为起点,不断加大该项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网络拍卖覆盖面,实现网络拍卖常态化,努力解决执行资产“变现难”,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网络司法拍卖的优势:
1网络拍卖可以降低流拍率,提高拍卖效率。
2网络拍卖可以促进标的物价格最大化,最大程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3为公众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扩大了竞拍参与机会。
4网络司法拍卖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杜绝司法腐败。
5网络拍卖有助于树立法院为民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