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不断深入
他
用三十四年坚守初心
用脚印丈量公正
用业绩兑现承诺
案件再难
难不倒他
办案再苦
甘之如饴
岗位再变
信念如磐
今天,我们将继续推出《法官榜样》系列专题第二期,走进鸡西中院行政庭副庭长、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刘思凯同志的日常,为您讲述他矢志不渝守护一方公平正义的初心使命……
本期领衔
刘思凯
成长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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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11—2012.05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等
2012.05—2013.01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2013.01—2017.07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
2017.07—2018.06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2018.06— 至今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擅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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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案件
高光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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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理不服政府关闭煤矿行政案件情况,撰写了《政府关闭煤矿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在审理行政协议案件中,对审判中发现争议较大的问题,撰写了《行政协议案件起诉期限、管辖、裁判方式问题的分析》。
撰写的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分别入选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和全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被确定为“黑龙江省行政审判与理论”专家组成员,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全面修订做出了积极贡献。
曾荣获鸡西市委市政府颁发的鸡西市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连续多年荣获鸡西市人社局嘉奖奖励,多次荣获全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并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奖励。
审判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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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公平正义去对待每一起案件的每一位当事人,力求作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法槌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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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思凯在法院工作的三十四年中,始终奋战在审判执行工作第一线。无论是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审判还是执行工作,他都敢于担当,勇挑重担。
近五年,主审和参与各类行政诉讼一、二审案件608件,调解121件,调解率20%,无更审改判案件。主审了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案件疑难复杂、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极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引导案件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举证、质证和认证,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出发,切实保护当事人诉权和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刘思凯将秉持优良的工作作风继续前行,坚持甘于奉献执政为民的理念,时刻不忘初心,立足岗位,秉公办案,规范执法,让胜诉的当事人清清楚楚,败诉的当事人明明白白,达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目标,不断提升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