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迹,不一定轰轰烈烈
平凡,也可以触动人心
模范,不一定高高在上
榜样,也可以很接地气
今天,我们将继续推出《法官榜样》系列专题第三期,由鸡冠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获“鸡冠区最美政法干警”荣誉称号的王林英同志,为您讲述他脚下有泥土、后背有汗水、心中有人民的司法情怀。
本期领衔
王林英
成长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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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2--1997.05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科员
1997.05--2015.09 鸡冠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015.09至今 鸡冠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擅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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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案件
致力于审判热点、难点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就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审判引入协调机制的探索、交通事故认定案件的审理、房屋行政登记案件的审查、工伤认定案件的探讨、复议立法的缺陷等。
高光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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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调研文章曾被《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报》刊发。
荣立全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荣获全省办案标兵。
“鸡冠区最美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
审判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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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清正廉洁,敬业修身,勇于担当。
工作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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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转瞬即逝,王林英在鸡冠区人民法院已经度过了三十一年的时光。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如今成为一名员额法官,她感受到的不仅是光荣和自豪,更多的是责任和担当。身穿法袍,手持法槌,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信念。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王林英能做到沉心静气、心无旁骛干工作钻业务,踩实每一脚、迈好每一步,真真正正的做到脚下有泥土、后背有汗水、心中有人民。二十余年的行政审判工作经历为王林英积攒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她继续厚积跬步、不断提升。
勤于学习,充实自我,是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基础。法官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学习,向书本学、向同行学、向实践学。知识储备不能仅限于法律,还必须具有广泛的社会和科学知识。一名法官要善于接受新知识、新思想、新事物,紧跟时代步伐。法官者,司法之官也;司者,主管、主持、经办之意也;法者,定分止争意也。行政审判工作应该成为化解官民矛盾的减压阀,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王林英将继续深耕行政审判领域,致力于公正司法,并借助审判工作和多元化解机制,为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搭建互谅平台,从实质上化解行政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