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6月15日下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李景辉庭长和法官助理亢健到鸡西中院就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交流座谈。鸡西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昭权,专职审委会委员尚士波,审监一庭负责人刘冰洁,市检察院第五检查部部长侯加林,鸡台检察院检察长孙东辉、副检察长王鑫,鸡西监狱副狱长杨振军、刑罚执行科科长万秉刚参加会议。
会上,李景辉庭长与参会人员就《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如何深入推进省法院提出的“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座谈。李景辉庭长建议:一是协调沟通,达成共识。法院、检察院和监狱机关要共同努力,共同配合,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百分之百开庭审理,确保案件实质化审理取得实效。二是各司其职,共同把关。《意见》已经就如何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实质化审理提供了“操作手册”,三家单位要各司其职,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三是均衡报请,注重质效。监狱机关要科学确定报请批次,检察院要加强监督作用,三家单位共同努力,提高案件质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后,王昭权副院长表示,鸡西中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强与检察院、监狱机关的协调配合,创新庭审方式,将鸡西地区的减刑、假释工作做出经验,做出成绩,圆满完成工作目标。李景辉庭长也表示,鸡西中院对《意见》的贯彻落实很有成效,希望市法院、市检察院和鸡西监狱三家能够一如既往,通力合作,将鸡西地区的减刑、假释工作做得更好,将《意见》贯彻落实的更透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