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能力作风建设年】恒山法院:山重水复债权难偿 拨云见日终得执行

  发布时间:2022-06-29 11:00:09



    恒山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人韩某申请被执行人唐某归还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延迟履行债务利息、诉讼费、执行费等共计99万余元。立案后经网查发现,被执行人唐某非但不知所踪,名下也无任何资产。面对这个“下马威”,本案的执行员王洪雷没有气馁,而是要求申请人配合提供被执行人的隐形财产。

    这天八点刚过,坐在通勤车上的王洪雷接到了申请人的电话,提供唐某在鸡东县永和镇永和村有30余亩农村耕地的线索。王洪雷、李源两名干警到单位着法官制服、签批法律文书、携带执行设备,立即驱车到鸡东县永和镇永和村现场进行调查。在村委会的协助下,确认唐某名下确实有28.4亩耕地,现在被案外人宋某经营耕种。执行人员先是依法送达执行裁定书对该耕地予以查封,永和村村委会配合查封并将宋某找到村委会协助法院调查。执行员与宋某沟通,了解案涉土地的情况并询问其是否愿意继续耕种,宋某表示愿意继续耕种,并且愿意将土地租金直接向法院交纳作为执行款。制作笔录、送达文书后,又到永和镇政府将村委会签署的相关文书加盖了村公章。随后执行员又顶着烈日马不停蹄来到唐某房屋所在处,因为该房已长期无人居住,执行员将查封公告张贴到了唐某家的大门外墙上。结束这一工作后,两名年轻干警才觉出腹中饥饿,一看表才知道此时已经是下午两点钟了。至此,从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到最终明确承包经营权人的相关权利义务以及查封土地承包经营权,我们的恒法执行人仅仅用了不到六个小时的时间,就将这一起案件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对恒山法院执行工作的效率以及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给予了高度赞扬,称赞执行人员真正体现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从古至今,这一品质都被人民所推崇。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是诚信的体现,有利于社会形成“守法、诚信”的良好氛围,也有助于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法院执行的过程中,会碰到有个别被执行人躲避执行、对抗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本案中被执行人的财产管理人如此及时的将执行款项履行完毕,得益于执行员对当事人及时有效的沟通,也是征信制度在社会全面施行的成果。此案的快速执行,既降低了执行成本,同时提高了执行效率,也充分彰显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恒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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