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回望“老法院人”走过的历程、战胜的困难、挥洒的情感、坚守的风骨,已成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化为人生的厚积薄发。认真回顾走过的路,不能忘记来时的路,才能继续走好前行的路。鸡西法院开展“薪火相传”工程,以80、90干部为主体,通过“老法院人讲成长故事”“优秀年轻干部现身说法”等方式,采取“岗位能手传帮带”“以老带新结对子”“多岗交流积累经验”等方法,追寻先辈法律之光,激励干警担起新时代职责使命,接续前行。
通过学习,干警们感悟颇深……
今天分享心得的是民一庭法官张彩娇、刑庭法官助理吴昱含 ……
根据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薪火相传工作方案的要求,中院民一庭庭长季学平作为导师,以“强化民事审判业务知识”为核心,对我进行业务培养。季庭长以民事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通过个案的指导与类案的总结,使我对民事审判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与感悟,通过季庭长的指导与我自己的思考,我有了如下体会:
一、 提高政治觉悟,自觉树立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是季庭长给我上的第一课。政治道德素质是法官内在素质的体现,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是党和国家对每位法官的根本要求,因此,提高政治觉悟,确立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制定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与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我需要学习的第一步。
二、法律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完善,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要求了法律不可能向数学公式那样固定化,因此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才能在纷乱的法律关系中,准确界定审理案件的基本法律关系性质及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定。因此,不断学习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思维,夯实法学功底是学习的重点,这也是季庭长对我的第二个要求。
三、薪火相传活动,不仅代表着一种传承,更是一次向“前辈”学习、提升、锻炼自己法律素养的契机。季庭长作为我的导师,在我审理的个案中,也是谆谆教诲与经验传授,通过合议与研讨案件,使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我虽然有了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但在面对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中,仍有一些“捉襟见肘”。通过与季庭长交流,在很多问题上感到豁然开朗,许多问题从理论上找到了依据,对实践中不好解决的棘手问题找到了切入点和落脚点,受益良多。
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持续向季庭长请教,学习季学平庭长的政治觉悟、业务能力、优良品德与办案经验,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使我的各方面的业务能力水平能够适应 “司法为民”新需要。
根据我院薪火相传工作方案的要求,发挥资深干警对新干警的“传帮带”作用,促进新干警快速成长,刑庭庭长马立平作为我的导师,对我进行刑事审判业务知识的强化培养。马庭长以庭内具体刑事案件为依托,从阅卷、查阅相关法律资料、相关法律的实践应用存在的问题、补充侦查、如何与公安、检察院沟通等各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马庭长不仅是我的业务导师,更是以身作则对我的日常生活、传承好思想、好作风进行了示范指导。她使我坚定了做一名业务水平扎实、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优秀法官的信念。
首先,法官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要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将法治理念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以“为民、务实、清廉”作为工作的准则,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其次,法官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素质和纯熟的业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每个法官依法行使审判职能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业务能力包括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再次,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官作为社会稳定的捍卫者,必须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良知,树立忠于法律、秉公办案的司法理念。法官手中握的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只有获得人民的信任我们才有良好的执法条件。面对喧嚣纷繁的时代,我们必须修身养性,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不良的社会风气的侵蚀,在工作生活中塑造崇高的道德情操,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任,无愧于自己的责任使命,为法官这一神圣的称号添光增彩!
最后,法官必须具有司法为民的责任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官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只有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才能发扬服务大局、情系百姓、扎根基层、勤奋工作的敬业精神,做好每一件哪怕是非常细小的工作,才能成为像黄志丽一样的新时期的人民好法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向马庭长学习,学习她坚定政治立场、坚守法律信仰、储备丰富知识、永葆司法为民的担当精神,合理运用裁判方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争做一名合格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