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市一例涉养老保险诈骗案件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22-07-12 11:13:36




    养老诈骗套路“花样百出”

    让老年人防不胜防

    养老保险的作用是

    为了使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

    “代办、补缴养老保险” 旗号

    招摇撞骗

    被骗老人在遭受财产损失的同时

    更承受巨大的精神伤害

    严重影响到晚年生活

    其幸福感、获得感大为削减

    近日,鸡东法院审结一起养老保险诈骗案,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杨某在担任鸡东县兴农镇农村养老保险协理员期间,利用工作便利,以帮助参保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名义,骗取31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共计人民币653500元,所得钱款被杨某用于网络赌博和偿还网贷。2022年2月9日,杨某到鸡东县公安局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判决结果:

    被告人杨某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杨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杨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综合考虑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被告人杨某诈骗犯罪违法所得人民币653 500元,依法予以追缴并退赔刘某等31名被害人。

    法官提醒:

    老年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应到有关部门、专门网站、社区、村委会了解相关政策,到相关部门的办事窗口、平台依法依规办理。对于其他所谓能代办“养老保险”、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涉及金钱交易的多和亲人商量,不要投机取巧,不要轻信他人的蛊惑,避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使自己血本无归。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鸡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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