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雷霆 鸡东利剑】善意执行之“此生不做失信者,来世还做明白人。”

  发布时间:2022-07-13 09:06:31



    说到法院执行,很多人会想到执行局的霹雳手段——强制执行,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但同时也有一种执行“柔风细雨暖人心”,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善意执行”。

    高某某身患糖尿病综合症多年,他向法院申请执行付某买卖合同货款50000元,付某由于经营不善而未能如期给付。2022年初,付某被查出身患肺癌,便主动找到办案人李茂颖,对办案人说:“留给我的时日不多了,这病我也不治了,我就想尽快把欠下的钱还上。这疫情反反复复,手里确实也没多少钱了,但是尽我所能,能还多少还多少,也恳请你们帮我做做申请人工作,能不能体谅我现在的处境,免除些债务额,把这笔欠款还上,终结案件、屏蔽失信,也算圆了我的心愿。”

    办案人深受触动,带着情怀与申请人高某某电话沟通许久,对高某某语重心长地说明付某现在的情况和诉求,传达付某愿意主动还款的想法,同时细心讲解了善意执行的理念,在办案人的努力下高某某也被打动了,并和办案人说道“我就是被疾病折磨多年的老病号,双腿已经被截肢了,我现在虽需要钱治病,但也十分理解患癌病人的心路历程,我一定如他所愿”。

    炎炎烈日下,一个坐着轮椅、一个面容憔悴,两个重病患者在鸡东县法院门口的雄狮下,签订了和解协议,免除部分费用,履行了剩余执行款。

    付某颤抖地握着申请人的手动容地说“也许我的生命接近于终结,但此生不做失信者,来世还做明白人”。

    执行工作以人为本,需要“重拳铁腕”也需要“善意柔情”。“善意执行”绝非“偏袒”任何一方,也绝非为强制执行“松绑”,而是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时候,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鸡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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