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密山法院连珠山法庭受理了密山市某农机经销有限公司与于某、杨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及该公司与李某、郑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庭干警本着优环境、助企业的原则,快速调解,减少双方诉累,得到好评。
于某、杨某,李某、郑某均因2019年9月在密山市某农机经销有限公司处购买农机时,未按约定给付尾款,经协商未果,该公司起诉至法院。
法官助理陈玉博考虑到这两年受疫情影响,以及双方面临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双方沟通,进行协商,并引导双方以和为贵,互谅互让。最终,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密山市某农机经销有限公司在2件案件中,共放弃利息50 000余元。于某、郑某已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将剩余54 000元货款全部汇入了该公司账户,李某、郑某与该公司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
至此,该两件拖欠了近3年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密山市某农机经销有限公司向连珠山法庭送来一面锦旗,表达了对法庭高效调解工作的感激之情。连珠山法庭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积极助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