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连珠山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构建基层矛盾纠纷网格化调处机制,融入和推动基层乡村综合治理,及时有效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连珠山法庭在辖区党委、政府及各村委会的支持配合下,在辖区内各行政村均设立了一名联络员,由各村治保主任担任,同时兼任案件调解员。对于家事纠纷、土地纠纷、合同纠纷等敏感性案件,法庭及时与当事人所在村屯的联络员联系,由联络员先行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交由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仍调解不成的,由法庭选聘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特邀调解员进行专业调解,最后由主审法官于庭前、庭后进行调解。
通过构建村治保主任调解--村民委员会调解—特邀调解员调解--法官调解为主体的多层次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使矛盾纠纷能够及时有效地化解在萌芽,推动乡村和谐稳定。为提高联络员的业务知识和调解技能,连珠山法庭积极组织辖区内各村联络员进行业务交流活动,使联络员增长了法律知识,丰富了调解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