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源于生活,由于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在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后,未对房屋产权进行变更登记,导致在房屋动迁时因房屋产权人已去世,房屋无法登记动迁,致使大量涉及房屋、房屋动迁款等继承纠纷案件(包括已故产权人生前的买卖房屋案件)涌入法院。共同的特点是都特别急,一是着急登记动迁;二是继承人、房屋买受人纷纷从外地请假回来,急着赶回居住地工作。还有部分老弱病残当事人,因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法院立案打官司而着急上火。
面对这样的社会共性问题,本院以为群众办实事为落脚点,从矛盾纠纷产生源头入手,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成立“润心调解室”,运用在线调解、一站式多元解纷等方式,将纠纷解决从单一到多元、从现场到“掌上”、从传统到智能,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并与人民调解组织组成线上、线下网格化调解模式。
今日,东海法庭的冯铎法官用30分钟的庭审,解决了郑某香老人的心病,原告郑某香老人的父亲去世后留有遗产49.43平方米城子河区楼房一处,生前留有代书遗嘱一份,在遗嘱中表明由原告继承,并有两名见证人为遗嘱见证签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育有子女四人,母亲张某杰在1982年已故,父亲郑某明和母亲张某杰的父母都已病逝。因遗产房屋继承问题原、被告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我院,冯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三名被告取得联系进行电话调解,通过冯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工作,三位被告如约于今日上午来院参与庭审,并当庭达成调解意见,一致同意将遗产房屋按父亲遗嘱意见由郑某香老人继承,配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在郑某香老人拿到民事调解书的那一刻拉住冯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城子河法院注重纠纷矛盾源头化解,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和为贵”,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通过构建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完善繁简分流机制,让部分简易案件驶上“快车道”,减少群众诉累,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为涉诉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