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一场交通事故背后的“执行僵局”,看执行法官如何“破局”?

  发布时间:2022-08-26 15:40:29



    “法官,我今天来交钱,请你快点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近日,失信被执行人马某急匆匆地来到鸡东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要求主动还款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出。

    至此,一起执行极为困难的案件终于看到了曙光,而这一切还要从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说起......

    原车主李某拥有一台夏利车,在该车已达报废年限的情况下,李某将该车卖给马某,马某又将该车卖给刘某,刘某又将该车卖给杨某,杨某驾驶该车与黄某带载李某生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致李某生死亡。

    一、被告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李某玉(李某生女儿)99398.74元;

    二、被告杨某、李某、马某、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连带赔偿原告李某玉409537.42元;

    三、被告黄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赔偿原告李某玉175516.04元;

    本案执行中,由于复杂的法律关系及连带赔偿法律关系,使得本来就经济条件较差的六方当事人出现相互推诿执行、消极履行的局面,执行一时陷僵局。

    鸡东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马某的房屋欲拍卖,并将马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马某年纪较小,失信限高对外出打工造成不利,在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后,马某观念出现转变,主动请求法院帮忙解除失信限高,执行局积极给六方提供沟通的平台,鼓励多方自行协商解决瓶颈问题,消除思想症结,促进履行。

    近日,经调解,多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马某拿着十三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在办案人员的见证下,进行现场清点赔偿,申请人李某玉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申请执行人黄某也获益,被执行人马某解除了失信限高,收获了“轻松自由”,在法院接待室内,三方握手言和。案件虽尚在履行中,但如此好的开始,不仅给办案人员增加了动力,也让申请人看到了希望。

    在面对案情复杂、执行难度较大的案件时,执行法官要善于找准切入点,激发当事人的积极情绪,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让多方自行化解纠纷、解决难题,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鸡东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