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庭前调解挽回姐妹亲情

  发布时间:2014-04-08 09:17:50


    一场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在鸡冠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取得了双方满意的结果。

    被继承人夫妻相继去世,生前只有两女,父母生前与姐姐一起生活。按常理来讲,姐妹的感情应该是很融洽的,但是父母去世后,姐妹俩各自忙碌自己的生活,彼此之间很少联系,感情难免有些生疏。

    两姐妹本来相安无事地各自生活,没想到有一天,姐姐在收拾父母遗物的时候意外发现了一张面额15万元的定期银行存单,妹妹知道后要求分割。姐姐认为多年来父母一直是由自己赡养,妹妹从未给付过赡养费,这笔钱应该自己归自己所有,妹妹无权要求继承。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一起来到法院要求解决。

    本案双方当事人情绪非常激动,在立案大厅吵闹不止,立案庭接待人员觉得是姐妹间的纠纷,一旦对簿公堂必将伤害姐妹感情,因此决定立案前先行调解。立案庭马玉兰庭长与立案接待人员先给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再从亲情出发,反复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均做出让步,姐姐继承10万元,其余钱款由妹妹继承。

    险些因财产伤害亲情的案件,通过鸡冠区法院干警耐心调解,终于在庭前挽回了姐妹亲情。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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