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疫情期间,男子开设赌场聚众添“赌”,获刑10个月!

发布时间:2022-09-22 11:16:32


    近日

    鸡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

    疫情期间开设赌场案件进行判决

    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于2020年11月6日设立棋牌室,在棋牌室内安置麻将机等赌具及筹码,中午提供免费午餐,并不定期利用组织参赌人员聚餐、发放过节礼品等方式吸引附近村民前往赌博,赌博方式为打麻将,李某在赌局中抽红渔利。从2020年11月6日至2022年1月13日(甚至在鸡东县因新冠疫情管控禁止棋牌室营业期间)组织赌博,经查实,其组织参与赌博较为固定的人员28人,赌资人民币173714元。

    法院判决

    鸡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开设赌博场所聚众赌博,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其在疫情期间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严重危害疫情防控和社会管理秩序工作,对其酌定从重处罚。鉴于在案发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防疫要求,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扰乱公共秩序、散播谣言、谎报信息、阻碍执行职务和聚众赌博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鸡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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