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部分僵尸企业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难以启动破产程序等问题,加快破产案件审理速度,提高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在全市各县(市)区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现全市各基层法院均已设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
今年4月,鸡西市政府率先垂范向鸡西中院拨款100万元设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鸡西中院出台《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资金使用、保障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滥用。9月21日,鸡西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晓英召开办理破产工作专班第四季度调度会,要求鸡西两级法院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设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共同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会后,全市九个基层法院快速响应,10月1日之前已将企业破产援助资金落实到位。
下一步,鸡西法院将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援助资金使用,推动无产可破企业应破尽破,不断拓宽企业退出市场通道,激发市场活力,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