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法院陪审经验载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

  发布时间:2022-10-20 16:09:16


近年来,鸡西法院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立法贡献智慧的同时,积极学习新法、宣传新法、贯彻新法,并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在参审中的独立地位,深化参审新机制,实践陪审新模式,健全管理新举措,明晰“五权”落实到位,让陪审员既“坐堂”又“发声”,有效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质效。目前全市共有人民陪审员672人,2018年4月新法出台至今年9月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23020件,其中刑事案件4005件、民事案件17409件、行政案件1606件;采用7人制大合议庭模式审理1件非法占用农用地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在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刊载了鸡西法院明晰人民陪审员“五权”做法。 

一是庭前阅卷,充分保障案情预知权。建立庭前阅卷机制,明确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法官所主持的提前阅卷、证据交换、庭前会议等诉讼活动,为正确判断和认定案件事实做好审理前的准备,并将此作为陪审员是否认真履职的标准之一。适用大合议庭陪审制审理的案件,建立“一案一清单”制度,区分事实与法律问题,引导陪审员形成规范认证逻辑。 

二是主动发声,充分保障庭审发问权。强化庭审证据充分展示,鼓励、引导陪审员就案件事实问题依据庭前阅卷所记录的事实争议焦点列表逐条发问,并根据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质证以及法官的发问进行补充发问,对法庭审理过程中遗漏调查的问题或自己认为需要调查的问题应主动核实,及时向当事人、证人或鉴定人发问,协助法官查明全部案件事实。 

三是同审同权,充分保障评议表决权。建立人民陪审员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率先、独立发表意见的合议庭评议规则,将人民陪审员意见记入合议笔录,确保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同审同权”。采取“分组、分焦点表决制”“两段制”合议评议,减少陪审员外界干扰,提高评议效率和质量。在遵循陪审员只参与事实审原则前提下,尝试法律适用建议机制,对于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陪审员,给予其发表法律适用意见的机会,以供法官参考。 

四是权责相适,充分保障文书署名权。在裁判文书中关于本院审理查明事实的部分注明陪审员对事实认定的观点和理由,形成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表述规范,扩大陪审员参与事实审主体作用的影响力和引导力。结案成卷前陪审员要认真阅读庭审及评议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名,给予平等的审判权保障。 

五是法官授权,充分保障主持调解权。在涉及家事、未成年人的案件中,随机选取教师、心理咨询师、妇联及社区工作人员参加陪审,发挥其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加强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让陪审员主动参与或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由法官加以确认,实现案结事了。2018年4月以来,人民陪审员通过调解方式结案3616件,占参审结案总数的15.70%。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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