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能力作风建设年】交通事故引纠纷 法庭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2-10-31 16:16:20


    近日,城子河法院东海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22年初,被告邓某驾驶小型面包车行驶在马路上,将前方由东向西行走的原告撞到,致使原告受伤,且被告行驶车辆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投保交通事故强制险,由于被告邓某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因此原告将二被告诉至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仔细研读了该案件,认为该案件可以适用庭前调解,但是调解并不是“和稀泥”,需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明确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被告邓某认为自己无力承担大笔赔偿款,保险公司也表示自己能承担的数额有限。后法庭法官将当事人三方约至法院,向当事人讲解了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情,对照法律法规,通过从“法、理、情”三方面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各方当事人愿意心平气和的聆听对方的想法,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和解。

    东海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的重要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找到问题根源,往往事半功倍。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城子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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