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江,1990年8月进入密山法院工作,中共党员,先后担任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现任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多年来,他兢兢业业地奋战在审判执行工作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的使命和担当。2018年,宋清江办结案件数量排名居全省前列,受到省高院通报表彰,并获得“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9年,人民网、凤凰网、东北网、澎湃新闻、法制日报、生活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电视台等八个国家级、省级媒体对宋清江和他的执行团队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2020年,宋清江荣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
业务突出、雷厉风行的团队“主心骨”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执行部门,肩负着维护法律的尊严、法院的权威和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宋清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各项专项执行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百日攻坚”“秋季攻坚”“冬季攻坚”“元月攻坚”“雷霆行动”等各项活动40余次;多措并举开展执行和解工作,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执行结案600余件,疫情期间他成功协调解决50余户农民种地难的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十大典型案例。2022年以来,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宋清江的带领下,共受理案件2571件,结案2306件,执结率达89.7 %;首执实际执结率74.3%、首执执行到位率74.2%、首执执行完毕率34.8%、恢复案件执行完毕率44.3%,执行工作质效得到了大幅提升。
勇担重任、聚力攻坚的善战“急先锋”
在扫黑除恶专项执行工作中,宋清江不畏艰难、勇于担当。他先后两次带领团队干警奔赴七台河、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三亚、海口、青岛、北京等15个城市,对多名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面执行。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涉案财产种类繁杂,涉案房屋、土地车辆、股权、保险、存款等分布在全国十几个地市,查控难度非常大。宋清江和专案小组的干警们争分夺秒,夜以继日,抓紧一切时间对财产线索开展调查、勘验、甄别、查控、评估工作。共查封、勘验房产154套,价值2.15亿元;查封车籍并扣押车辆10台,价值560万元;查封股权二个、冻结保险单11个;控制被执行人账户124个,拍卖房屋134套、车辆10台、手机号2个;扣划及拍卖成交到位金额5000余万元,为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司法为民、秉公执法的群众“贴心人”
在工作中,宋清江能够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公平公正,积极主动地多办案,办好案,勤勉敬业、廉洁自律,赢得了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广泛好评。宋清江提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开设‘急案’绿色通道、加快财产处置力度、规范评估拍卖程序、简化案款发放手续、强化执行信息公开、高效处理执行争议、完善执行救助机制、加大民生案件力度、畅通群众诉求通道”这十项便民举措,全方位、多角度体现为群众解难事、烦心事的法律服务理念,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让司法变得更有温度;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同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注重维护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