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的森林覆盖率达29%
这一城的山青水秀、鸟语花香
需要每个市民参与守护
但偏偏有人为了一己私利
滥伐林木
导致原有林地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近日
滴道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
案情回顾
2020年夏,滴道区某村村民杜某和卢某承包的集体林地受灾,部分林木被台风刮倒。同年11月,被告人袁某以人民币30000元的价格购买杜某受灾林木18.31亩,12月,袁某以杜某名义为杜某和卢某的受灾林地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2021年3月,袁某明知未取得采伐许可证仍以50000元的价格将上述林木转卖给被告人文某。经袁某介绍,文某以26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卢某13.45亩林木。
2021年4月,文某明知购买的林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雇佣工人对林木进行采伐,袁某在采伐现场指导采伐。文某经袁某联系又以5000元价格购买杜某部分林木进行采伐。经鉴定,文某在杜某林地采伐风倒林蓄积983412立方米,采伐非风倒林木蓄积55573立方米;在卢某林地采伐风倒林木蓄积328986立方米,采伐非风倒林木蓄积33774立方米。综上,共计滥伐林木蓄积1341745立方米。
被告人文某于2021年4月3日、4月5日向朱某共计售卖四车木材为滴道区某村滥伐所得,朱某共支付文某收购款115900元。被告人袁某向文某出售林木违法所得20000元。
法院审理
滴道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袁某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文某系主犯,被告人袁某系从犯。二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判决
根据被告人文某、袁某犯罪的事实、情节及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文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袁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林木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
可以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净化空气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树木是生态环境的保护线
我们都应该提高生态保护意识
自觉行动起来
共建美丽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