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眼瞅春耕了,我等着执行款进种子呢,帮我想想办法吧。”
申请执行人杨某
到密山法院寻求帮助
执行法官转变执行方式
竞价发包约1000亩土地经营权
顺利执结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2017年10月,杨某全、杨某成与赵某文、赵某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由杨某全、杨某成永久性转包赵某文承包的约1000亩耕地及部分农机具,承包费250万元。杨某全、杨某成交纳了50万元承包费,同时约定剩余承包费分期给付。后杨某全、杨某成未按约定支付剩余承包费,并在承包期间将其承包的土地由旱田改为水田。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最终认定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判令赵某文、赵某宇向杨某全、杨某成返还承包费50万元,并向杨某全、杨某成支付旱改水费用70万元,杨某全、杨某成给付其耕种期间承包费52.6万元。因赵某文、赵某宇未按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杨某全、杨某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赵某文、赵某宇除赵某文有经营权的案涉约1000亩土地外,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为尽快执结本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密山法院立即转变执行方式,并考虑到耕种期将至的实际情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采用更加高效便捷的对外竞价发包程序开展执行工作。通过在案涉土地所在地广泛张贴发包公告,对发包底价、发包对象、发包方式以及发包的地点、时间进行公示,制定的竞拍规则等准备工作,五名竞拍人经过公开出价竞拍,案外人陈某最终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承包价竞价成功,所得承包价款70余万元,全部打入法院账户,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执行法官巧用公开“竞价发包”方式,让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回执行款,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