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属于较为常见的犯罪类型,经审理发现该类犯罪再犯率较高,下面结合城子河法院一起盗窃案例解析盗窃犯罪居高不下的原因。
案情回顾:一名名为“某守法”的被告人于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3日,两次驾驶自己的福田牌轻卡货车来到原鸡西市城子河区某医院(现已停用封存,由原医院职工每日巡查拍照),因大门上锁便从后门进入医院院内。在医院大楼内,将医院留存的病例等纸制品360余斤、消毒锅盖1个、132型暖气片3个、铝合金门框3个、止血钳和接骨钢板等手术用品若干等物品装入车内,拉到自己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准备日后变卖。经价格认定,涉案物品的市场零售价格为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捌元整。案发后,部分被盗物品已返还被害单位。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劣迹斑斑,且具有同类犯罪前科。法院因其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件解析:通过本案可以看出,被告人并非作案手段及技巧高超的“江洋大盗”,但其三次因盗窃被判处刑罚,一次因盗窃被劳动教养,第一次犯罪时正值20余岁的青春年华,这其中有自身不思进取、妄想不劳而获的原因,但究其根本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从其名字中不难看出,家人对其寄予了厚望,但在其成长的过程中未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促进与引导作用,导致其人生偏离了轨道。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也应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从司法角度出发,注重家教、家风,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强化家庭教育宣传,引导未成年当事人更好的融入社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