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妇联、省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表彰黑龙江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黑妇联字〔2023〕2号),及《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全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和集体的决定》(黑妇发〔2023〕1号),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鸡西法院一个集体和两个个人荣获省级表彰。
鸡东法院副院长梁晓云荣获“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梁晓云,女,1979年2月13日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鸡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先后多次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调解能手”“百名岗位能手”,被鸡西市政法委授予“十佳政法干警”,被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标兵”“个人三等功”“优秀干警”,被鸡西市妇女联合会授予“鸡西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被鸡东县组织部门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她在工作中勇于担当,承载着沉重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任务,12年来,共审结2800余件民商事案件,结案率达到98.2%以上。作为有着多年审判经验的老法官,她持续发挥“传帮带”作用,与新干警形成“师徒结对”,促进新干警快速成长。她带领分管部门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努力建立各人民法庭与企业对接机制,开展法企对接挂钩服务30余次、定期走访企业53余次,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信息10篇,为建设现代化新鸡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荣获“黑龙江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鸡西中院民二庭原名经济审判庭,成立于1991年,2002年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岗位总人数10人。2021年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民二庭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坚持司法为民,在“案件质效提升”上不断发力;坚持服务大局,在“争先创优”上不断提升;坚持廉洁公正,在“能力作风建设”上不断推进。五年来,民二庭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1230件,结案率100%,审判质效大幅提升,庭长徐媛凤连续5年获省市级荣誉。
鸡西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科长杨磊荣获“黑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杨磊,女,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中院行装科科长。2017-2020年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1年被评为先进个人;2018、201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个人三等功;被市总工会评为市第22届劳模;2022年行装处被评为市青年文明号。自从事行装工作以来,秉承为审判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改善物资装备条件、落实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