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全市法院执结案件62件,其中,达成和解协议9件,执行到位93.98万元;共出动警车26台次,参与行动干警89人次,拘传15人,罚款1人0.5万元,强迁交付土地25亩,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强大威慑。
鸡东法院执行护航助春耕
王某拖欠李某某1900元煤款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保障李某某能够及时购买种子化肥,做好春耕备产,执行干警从鸡东县驱车2小时到虎林市拘传被执行人王某,并再次向王某阐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对其自身及家庭产生的严重后果,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王某妻子当场给付现金1900元,执行干警当日将执行款给付李某某,案件圆满执结。
虎林法院“十年”案件终执行
2012年,田某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向虎林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宋某离婚,并对婚内财产和债务进行分割。该案经虎林法院一审、鸡西中院二审,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债务由田某承担,返还宋某楼房分割款24000元。判决生效后,田某未依法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未调查到可供执行财产,该案终结执行。十年间,执行干警始终未放弃。2023年,经调查确认,田某名下银行卡内有近12万存款,案件立即恢复执行。经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双方和解意向较为强烈,遂采取“背对背”方式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调解,田某自动履行全部款项38000余元。宋某家属为表达谢意,为执行干警送去了锦旗。
梨树法院攻坚脚步不停歇
位于梨树区某养殖公司因拖欠饲料款项等原因被多名债权人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案例移送执行后,执行局迅速行动,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该养殖公司采取查封措施并向该公司负责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一并告知其财产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作为企业经营需要可以正常使用,但需尽保管义务,不得损坏、变卖相关财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经营中的企业,梨树法院始终坚持从保护营商环境角度出发,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灵活查封措施,控制可供执行财产的同时不妨碍被执行人企业的正常经营,促进双方当事人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