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竞争方式选任清算组有利于提升清算组选任程序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仅可以为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也为全市法院进一步提升破产管理人选任工作水平,改进破产审判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为保证我市僵尸企业及时出清,切实降低司法成本,加快清算效率,4月10日,鸡西中院召开竞争方式选任清算组评审会,将全市两级法院拟受理的400余件公益强制清算案件捆绑打包,面向鸡西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公开选任清算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指定管理办法》和《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工作规定》,鸡西中院于3月末向鸡西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下发询邀函。截至4月6日,共有5家中介机构回函参与竞争。依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本次评审由鸡西中院分管破产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副院长,以及民二庭、审管办、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
评审会现场,参选机构代表依次作出五分钟竞选发言并即时回答评委提问,评委通过“书面初审+现场评议”的方式,从中介机构的执业能力、竞争优势、办案经验、费用申报等方面考量,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黑龙江佳鹏律师事务所、黑龙江立江律师事务所为本批公益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其他参评机构对本次评审结果均无异议。
下一步,鸡西中院将加快推进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进程,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鸡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