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兰岭法庭于4月开展巡回调解工作。此次巡回调解由法庭负责人崔永霖带队,深入辖区多名高龄、身体不便当事人家中,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法定继承纠纷调解中,兰岭法庭干警从案件事实分析评判,对被告周某某老人详尽阐释了《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继承篇中关于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经调解该案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向全部案件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在一起离婚纠纷中,为化解两名平均70余岁的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干警从两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展、导致要求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多角度积极耐心疏导当事人讲清矛盾问题,为当事人讲明诉讼的不利可能,阐释法律规定,引入老人所在单元的好友参与调解,经调解原告老人表示撤回起诉。
代位继承纠纷调解中,法庭干警充分向当事人普及了代位继承在法定继承中的存在和意义,讲明了群众可能存在的误区及《民法典》对此类纠纷的规定,为当事人定纷止争从源头化解了诉讼意愿。
巡回调解将纠纷化解平台搬到了“家门口”,通过身边的真实案例让群众感受法治、明白法理,以一次纠纷普法一片群众,推进“无讼”乡村、社区建设。兰岭法庭将全面贯彻《关于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工作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以司法服务助力保障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