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司法警察“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是鸡西中院纵深推进能动司法理念的又一课题。
针对这一问题,鸡西中院法警支队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按照“政治建警、制度管警、从严治警”的工作方针,试行《法警支队绩效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办法》),以考勤、考绩、考纪“三考”为重点,将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有机结合起来,从制度上激励司法警察主动靠前服务、主动转变观念、主动担当作为、主动学习提升的能动意识,以司法理念现代化助力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
该《绩效考核办法》确定党建工作、纪律作风、警容风纪、业务技能培训及考核、政治理论及业务理论培训、警务工作、队伍管理、舆论宣传、网络及涉密安全等9个方面内容,对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每个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年终考评,并作为个人年度奖惩、落实职级待遇、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
目前,鸡冠区法院、梨树区法院作为基层法院试点单位参照试用该《绩效考核办法》,陆续将在全市法院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