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督察室联合健全完善了执行案件“一案双查”结果告知机制,将调查结果的告知,由督察室“单线”通报告知改变为由执行局、督察室联合发送《执行案件“一案双查”结果告知函》的“双线”通报告知,同时分别由执行局督办问题案件整改,督察室督办责任干警处理,切实加大了对执行工作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成为全省首家实行该举措的法院。
该项举措是鸡西中院在全市法院常态化推进执行案件“一案双查”机制的缩影。自执行案件“一案双查”机制启动以来,鸡西中院出台了《关于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实施细则》,明确调查目标及调查原则,确定10类“一案双查”案件线索来源,突出强化执行管理的重要抓手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对基层法院调查报告进行双核查后,执行局和督察室共同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会商,形成检查结论;成立“一案双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任组长,执行局、督察室主管院领导共同参与,周密安排、跟踪问效。
自2020年以来,鸡西中院对57件执行案件启动“一案双查”程序,查出瑕疵案件15件,占启动程序案件数的26.3%。其中,2022年启动“一案双查”程序案件同比下降21.7%,2023年至今仅1件执行案件启动“一案双查”程序,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