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是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推动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法治途径,也是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核心。麻山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保障债权人对破产程序的参与权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对进一步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5月8日,麻山区法院成功召开黑龙江省某农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装备制造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企业代表等10余人参加会议。
申请人农业装备制造公司于2023年4月3日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及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麻山区法院申请对其移送破产审查。同年4月6日,麻山区法院裁定受理农业装备制造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发布债权人财产申报公告、债权人会议公告。
由于该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及债权人涉及多个地市,为确保会议高效有序召开,达到预期目的,破产审判团队在会前做了充分准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多次就债权申报、债权人通知等事项与破产管理人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决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线上参会债权人只需通过手机下载“钉钉APP”,实名认证后即可线上观看参与会议现场直播、行使表决权、提起债权异议等,还可以通过该平台向管理人提问,接受管理人答疑。会上,审判员宣读了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管理人就履行职务的情况作出阶段性工作报告,并就债权申报及审查的情况、财产状况报告作出说明。会后,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就债权人提出的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