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饲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10月6日褚某在朋友圈发布售卖稻草大方包广告,并在微信朋友圈发稻草宣传片,称出售的稻草水分在15以下,无土无杂质、颜色黄白带有三分绿,适口性好柔软等等介绍产品,柳某看到这个广告后,用个人微信联系到褚某后,约定每吨价格及运费,随后在2022年10月8日褚某将购买的稻草发运到柳某处,柳某在卸车过程发现稻草包内往外冒热气,水分非常大,用打火机都点不着,柳某又打开几包,发现已经出现霉变、杂质多,且温度高、发烧、水分超标问题,柳某当天通过微信与褚某联系,要求解决稻草出现的以上问题,但是褚某根本不答复,为此柳某认为褚某在朋友圈宣传售卖的稻草广告不真实,与其实际销售的稻草不符,稻草存在发烧、霉变、水分大,根本不能喂牛,后柳某又多次以电话、微信方式联系褚某沟通此事,褚某不承认不认可也不退款,给柳某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于是柳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认真梳理案件,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并在第一时间联系到原被告双方,归纳本案争议焦点,为解决案件做好充足准备。在此期间,褚某还提出过管辖权异议,但被法院依法驳回后,在办案法官的耐心劝导下,终于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庭褚某给付给柳某30000元。
密山法院提示大家,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一样具有法律约束效力,同时,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仍然需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此来共同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