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三争”晋先|《中国网》刊发鸡西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2023-06-30 10:47:24


近日,《中国网》全文刊发鸡西市法院创建"枫桥法庭"诉源治理经验。 

鸡西法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综合机制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司法触角,开展多元解纷工作,从诉源治理诉前调解入手,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实施庭所联动模式,发挥府院联动双向派驻解纷优势;扩宽特色调解室司法服务领域,以基层诉源治理争创无讼村屯为目标,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实现“多元共治,诉源治理”,探索具有鸡西特色的诉源治理新思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实践。 

坚持在地方党委领导下融入基层综治中心 

立足于党中央所倡导的多元化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在党委统筹安排下始终处于诉源治理的最前沿。落实中央深改委《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牢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关键所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以基层治理为切入点,管源头治未病。中院年初召开了鸡西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推动建立‘分层过滤+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力争实现民商事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5%”的工作目标”。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意见》《鸡西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试点推进实施方案》《鸡西法院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打造无讼村镇(社区)方案》,以政治建设过硬、布局科学合理、服务大局精准、基层治理深入、机制运行顺畅、保障措施有力为目标,确保诉源治理工作高位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依托7个有派出人民法庭的基层法院和16个人民法庭、5个巡回审判联系点,推动建立从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多元解纷基层矛盾纠纷解决链,实现纠纷“终端”与诉讼“前端”无缝对接,让大量纠纷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鸡东县法院以“三套马车”共同发力, 探索解纷模式新思路,助力诉源治理持续深入。五调并进,依托“一站式”建设,推进诉前调解。通过做大法院调解,20%法官解决70%简单案件;做强驻院调解,成立两个老法官工作室,化解大量简单纠纷;做实律师调解,建立团队管理、首调在院、要素反馈的长效运行机制;做优乡贤调解,打造了一批特色调解品牌;做细行业调解,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四联互动,依托“1+4+1+N”平台,深化诉调对接。采取用联动模式调处家事案件、用联合模式调处简易案件、用联系模式调处集团案件、用联同模式调处委托案件,深化诉调对接,最大限度实现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还采取巡回就地开庭,既解决了纠纷,又教育了群众。“三、三、三”融合,依托“枫桥式法庭”创建“无讼村屯”。通过“三治结合”推动“无讼村屯”诉源治理、“三级保障”助力“无讼村屯”纠纷过滤、“三大机制”护航“无讼村屯”息诉罢访,创建事前“一村一调研”制度,建立村民组长等一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滤层,关口前移,形成法庭与基层组织协同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 

鸡冠区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认真落实鸡西市委政府建立“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激发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效能,助力“4+1>5”,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在“4+1”中应做好联动辅助,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诉讼外调解渠道解决纠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发挥“四所一庭”联动调处矛盾纠纷机制,与“四所”密切配合、高效联动,实现“信息资源互通、职能优势互补、工作成效互赢”,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加强府院联动推进各方共建共享 

发挥府院联动双派驻优势,主动入驻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并把人民调解员请进法院;法庭法官工作站(点)入驻乡镇综治中心,在法庭驻地外村屯社区设立法院工作站(点),首次实现法院司法服务对全市所有乡镇的全覆盖。实施了“1+4+1+N”的解纷模式,联动多元主体,统筹多方资源,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对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构建共推、共治、共享、共赢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效能;在司法所、村(居)委会等社会治理主体搭建治理平台,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网格、进社区、进农村;吸纳调解组织217个,吸纳调解员606名,解纷力量涵盖劳务、金融、房地产、民营经济等领域,构建了“法院+多元解纷”诉源治理新模式;强化协作沟通衔接,加强与辖区乡镇党委、公安、综治、司法所、村委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借助多方力量加强联动,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诉源治理多元共治大格局。 

虎林市法院虎头法庭在坚持“筑基行动”和全面落实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下,积极探索土地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全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切实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截至5月初,虎头法庭共受理涉土地纠纷案件13件,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9件,调撤率达69.23%,判决4件,服判息诉率100%。积极参与“四所一庭”联动化解纠纷。对于辖区的虎头镇、珍宝岛乡等积极开展诉调联动和矛盾预判化解工作,法官定期到乡镇参与专项土地矛盾化解会议,参与人民调解等活动,将土地纠纷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第一季度参加“四所一庭”联席会议3次,参加集中化解涉村集体土地案件2件,通过诉源治理方式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2件。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等案件,采取受案后7个工作日送达完毕,送达期间立即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将调解做到庭前,积极对接乡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辖区各村委会,群策群力解决纠纷。提高服务意识,对调解、和解的案件争取做到当庭案款给付完毕,减少当事人诉累。对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判决,确保生产经营顺利开展。针对土地纠纷案件的特殊性,主动深入争讼地块,实地开展现场勘察,增强办案人员对案件的亲历性,更准确的把握矛盾的成因和更精准的化解。同时,法庭干警开展与各村委会对接工作,普及涉土地纠纷的法律法规,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凝聚合力助推府院联动。鸡冠区法院创设“社区和谐法庭”,由法院指派法官具体指导社区矛盾化解,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法治培训、调解业务指导等活动,凝聚和整合社区干部、党员、网格员、专职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社区贤达等社区治理“微力量”。该院红星法庭为深入开展府院联动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召开座谈会,与各村负责人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为辖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法庭负责人就深入开展三进工作、合理提升辖区治理、满足群众法律诉求进行观点交流,并对府院联动工作的背景及意义进行详细讲解,确保在此工作背景下,提升法庭与各村的深层互动。参会村干部就围绕现阶段乡村治理、府院联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问题进行充分沟通,进一步畅通了法庭与各村的协调渠道,对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辖区案件诉源治理,促进实质化解、多元纠纷工作形成一致意见,为共同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今年1-5月,全市人民法庭收案2916件,同比下降4.8%,调解和撤诉结案1730件,调撤率达71.6%;诉前庭外化解案件260件,诉前法庭调解案件246件,司法确认21件,努力让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在纠纷起诉前通过多种方式化解,避免纠纷成讼进入法院。这意味着,进入法院1/3的民商事纠纷,已经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得到实质高效解决。 

依托社区网格激发自治解纷功能 

群众路线是“枫桥经验”的本质所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走到群众中去,带动更多的人,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用更强的责任心把身边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切实将矛盾纠纷调处在网格,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全市法庭聚焦“源头治理、非诉解纷、群众工作”三项重点,对象是涉“诉”纠纷,重点是“源”头化解,突出全面对接基层社区综治网格,建立网格内矛盾纠纷的先行调处机制;开展人民法庭调解平台“进社区、进乡村、进网格”,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靠社区组织和群众自治,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充分依托街道综治中心、社区网格等社区治理资源,积极与街道党委、社区(村)协商创建“无讼社区”和“无讼村”,探索法庭与社区(村)良性互动解纷机制。各基层法院积极支持社区(村)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达到“小事情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法庭”的良好效果,通过“小网格”带动“大治理”。 

鸡冠区法院完善矛盾调解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进”工作机制,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社区(村组)“两委”对接,开展“一庭一所一街道(乡)”、设立“社区和谐法庭”、“乡村法庭”,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矛盾苗头隐患。为推动司法服务直达治理最末端,选派56名干警(法官及助理)与132个网格639个网格员进行对接,在辖区内30个社区均设立“社区和谐法庭”,两乡行政区设立6个法官工作站、构建以街道(村屯)调解员为群众基础,以司法所为业务支持,以人民法庭为司法后盾的“一庭一所一街道(乡)”联动调解网络。2022年至今共化解899件,其中司法确认67件。 

滴道区法院兰岭法庭聚焦辖区“无讼乡村”探索建设,坚持服务端口前移,积极推进法庭法官、法官助理进驻辖区综治网格开展诉源治理,紧靠兰岭乡党委政府协调,与辖区各村民委员会就审务工作站设立开展会商,确定在各村村委会挂牌多元解纷平台公示牌,通过公示兰岭法庭及乡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各参与单位人员的姓名、电话及微信,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便利,创建基层解纷工作“一张网”的治理格局,形成以村联络员为调解基础、以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为法律支持,以人民法庭为司法后盾的纠纷排查调处网格。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实现“平台网格中建、矛盾网格中化、难题网格中解”。 

密山市法院连珠山法庭构建“网格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基层矛盾纠纷网格化调处机制,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辖区内各行政村均设立一名联络员,由治保主任担任联络员兼任调解员。村民家事纠纷、土地纠纷、合同纠纷等敏感性案件,由联络员先行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交由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仍调解不成的,由法庭特邀调解员进行专业调解,最后由主审法官于庭前、庭后进行调解。提升“多元解纷”能力。积极推进人民法庭诉调对接工作,推动村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充分调动辖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与辖区各乡镇司法所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法庭选聘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陪审员等特邀调解员,并常态化开展调解员专业化培训,积极组织多元解纷座谈会,为多元解纷工作“充电”蓄能。活化“驻村调解”形式。根据法庭辖区自然村屯地理位置,设立了5个驻村调解室,其中4个兼具巡回审判室,辐射太平乡、黑台镇、连珠山镇等,在春播秋收等农忙时节,加强驻村调解员上门服务,同时,法庭开启巡回审判,在田间地头调解、开庭,适时进行普法宣传,将便民理念付诸行动。 

将人民法庭作为创建“无讼村镇社区”切入点和对接口 

以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纷争为目标,在辖区内开展打造“无讼村(社区)”活动,以“无讼村居”示范点创建为“小切口”推动诉源治理的“大格局”。中院提出“无讼村镇社区”创建周期为三个自然年度,即2023年底为夯实基础年,每个人民法庭至少创建2个“无讼社区”或“无讼村镇(屯)”;至2024年底为持续推进年,“无讼村镇社区”覆盖率达到人民法庭辖区的15%;到2025年底为巩固提升年,“无讼村镇社区”覆盖率达到人民法庭辖区的20%。根据“无讼村镇社区”创建工作内容,坚持清单管理,明确责任单位部门和人员,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探索创新基层诉源治理新模式,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不断丰富多元解纷和分析研判体系,制定了定期召开例会、建立法官联系点、建立矛盾联合调处机制、构建诉调对接机制等法庭与司法所、村(居)委会相互配合的制度,提升村镇(社区)群众整体的法治、德治和自治水平,让“息诉”“无讼”深入人们内心,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共建和谐村居。紧紧围绕提升诉源治理水平目标,找准司法服务的着力点与切入点,以创建“无讼村(社区)” 为依托,不断夯实社会治理基础,履行审判职能,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无讼村(社区)”示范辐射作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不断推动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走深走实,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无讼村居”创建活动彰显了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的温情,承载着司法服务乡村振兴、保障基层群众权益的责任,让村居干部群众都能亲眼见证法院审判工作前移,让基层群众享受到更多司法改革红利和惠民服务,助力营造公平正义、守法诚信、和谐有序、邻里乡亲的村居环境。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畅通和规范村民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更好践行司法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推动审判向诉前、向基层延伸,最大限度简化工作程序,减轻群众诉累。城子河区法院东海法庭首个法官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通过实行“包村法官”分片责任制,及时为群众提供对接立案、全程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元司法服务,推动村里纠纷在村里解决。法官工作站在村委会挂牌,牌上印有联络法官的基本信息,村民遇上法律难题可随时联系。 

滴道区法院兰岭法庭法官全面贯彻《关于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工作的若干意见》,在法定继承纠纷调解中,从案件事实分析评判,对被告周某某老人详尽阐释了《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继承篇中关于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经调解该案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向全部案件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在一起离婚纠纷中,为化解两名平均70余岁的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干警从两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展、导致要求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多角度积极耐心疏导当事人讲清矛盾问题,为当事人讲明诉讼的不利可能,阐释法律规定,引入老人所在单元的好友参与调解,经调解原告老人表示撤回起诉。代位继承纠纷调解中,法庭干警充分向当事人普及了代位继承在法定继承中的存在和意义,讲明了群众可能存在的误区及《民法典》对此类纠纷的规定,为当事人定纷止争从源头化解了诉讼意愿。巡回调解将纠纷化解平台搬到了“家门口”,通过身边的真实案例让群众感受法治、明白法理,以一次纠纷普法一片群众,推进“无讼”乡村、社区建设。 

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非诉调解 

完善诉讼与非诉讼实质性对接机制。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依托,强化非诉讼与诉讼的平台对接、机制对接、人员对接和保障对接,强化对社会调解力量的培训、指导和经费保障。强化诉调对接,构建覆盖乡镇、村委会(社区)的便民调解网,凝聚基层解纷力量,织密诉前调解“过滤网”;加大与各调解组织的对接,充分运用好调解平台,推动专业力量下沉网络,提升调解成效。各基层法院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接入所有人民法庭,并由人民法庭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接入“无讼社区”和“无讼村”示范点。同时,将村镇(社区)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相关信息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吸纳社区网格员作为“无讼社区”联络员,实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融入社会网格,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将定分止争的工作职能延伸至诉前,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场所从法庭移到群众的家门口,在法庭和人民群众之间搭建桥梁纽带,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方便、细致、专业的司法服务,形成基层矛盾多元化解合力,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在现有与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建立的诉调联动机制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用好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资源库,针对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银行保险、涉企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争议等领域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推送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进行调解,发挥社会调解力量的积极作用。为更好从源头上化解纠纷,紧紧围绕诉源治理“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要求,本着“案子不在于多少,而在于切实为群众化解纠纷”的精神,积极创新,多举措化解纠纷。在遇到婚姻家庭、山林土地、相邻关系等纠纷时,充分了解和分析案情后,有的通过线上调解促成和解,有的让当事人到庭进行现场调解,有的联系相关部门组成调解工作组为群众贴心“上门”。通过妥善处理情与法的关系,融情于法,以情说法,从而将纠纷化解在电话那头、法庭里头、群众家头。完善诉前辅导分流机制。对到诉讼服务大厅现场或通过网上立案系统提交诉状或申请书的当事人,先行通过人工服务或智能设备评估等方式,开展辅导分流、中立评估、解释疏导等工作。适宜调解、和解的,告知诉前调解优势特点,鼓励当事人参与诉前调解。当事人同意诉前委派调解的,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指派调解组织或调解员,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公平、一站式的诉前纠纷调解服务。 

聚能“法官品牌”推深诉源治理,积极扩宽特色调解室司法服务领域。鸡东县法院鸡林法庭承担全院家事审判职能,打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法官“吕仙华法官工作室”金字品牌。滴道区法院兰岭法庭设立了“郝法官工作室”,法官郝继武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的工作态度、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一心为民的奉献精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2022年设立以来已办结速裁案件365件,受到了当事人及同事们的普遍赞誉,收到了许多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手写信。鸡冠区法院等成立退休老法官工作室等特色调解室,提升调解人员的专业性和提供法律服务的规范性,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助推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法官工作室坚持党建引领,积极与村支两委搭建共享平台,增强协调联动,与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对接,建立起符合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实现“小事不出村,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司法不缺位”的目标。 

合理设置矛调联络点,推进“无讼乡村”创建。兰岭法庭辖区基层乡村特点为群众以农业生产作为经济来源,矛盾纠纷产生呈现类型化、集中化,群众解决矛盾需求期望明显相似。通过调研分析辖区群众对诉前调解理解认识发现,多数群众对诉前调解不认可原因集中在对诉前调解达成的矛调处置结果权威性的担忧和对矛调处理方式的了解接触渠道单一。故而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对设置矛调联络点和矛调联络牌的合理安排,对上述问题的改善发挥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多措并举开展多形式、立体化的普法宣传活动 为促进基层治理从定分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各法庭积极服务和参与共同缔造,充分发挥巡回审理、现场办案、以案释法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优势,深入田间地头、走进百姓宅院,就地审理老百姓最关心的纠纷;在庭审中讲法理,在调解中讲道理,把当地民风、民俗、民情等民间法则运用到调解工作和判决说理中,推动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将司法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最末梢”;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培训,通过“驻法院、勤培训、听庭审、解纠纷”,不断提升调解员依法化解纠纷能力,促进诉调衔接更加及时、高效,引导群众将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第一选择”;通过“以审代课、以案释法”,组织旁听民事案件庭审的方式,开展“沉浸式”培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官、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采取线上线下多方式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普法宣传活动,传播法律常识,弘扬正能量。通过加强宣传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无讼村居”创建工作的参与度与知晓率,调动人民群众选择非诉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为主题,开展点对点咨询、面对面宣传,提升群众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和调解矛盾纠纷的水平,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把公平正义送到人民群众身边,把法治课堂搬到人民群众身边,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现代化乡村振兴增效赋能。 

巧用“枫桥经验”实质化解纠纷。鸡冠区法院西郊法庭审结一起健康权案件,被告系某养老院被看护人员,原告系物流园区安保人员,因疫情期间防疫值守,被告与原告发生肢体冲突,致使原告受伤住院,故原告诉至法院索要赔偿。原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却遇到了难题: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患有先天二级脑残级,早年间被其亲属送至养老院,其法定代理人也不见踪影,找到被告时,被告已失去辨认能力,陷入昏迷状态,已无法参加诉讼。因承办法官有过执行局工作经验,考虑到本案后续的可执行性以及社会效果,承办法官决定以诉讼外方式以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找到原告做其思想工作,释明本案的特殊性,同时协调原告所在单位及被告所在养老院以实质化解纠纷。经过多次协商,最终三方达成诉讼外和解,原告拿到赔偿款项后深表感激。在本案办理过程中,为实质化解矛盾,审判法官充分考量了本案当事人的特殊性及后续执行程序的可执行性,以庭外和解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予以化解,贯彻了枫桥经验,吸化了社会矛盾,教育了旁听群众,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鸡西法院将司法触角延伸至社区村屯,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减少衍生案件发生,促进了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切实维护了辖区内稳定和安全,提高了辖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下步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基层治理创新,将继续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的作用,拓宽矛盾化解渠道,提升工作能力水平,扎实推进“无讼村镇(社区)”创建工作,把无讼理念注入乡村社会生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为构建充分活力、富有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为市域治理工作添砖加瓦,保驾护航,助力鸡西地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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