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鸡西,清风送爽,秋意渐起。鸡西市城子河区新阳村热闹非凡,四面八方的游客汇聚于此,露营、烧烤、戏水、拍照……俨然成了新晋网红打卡地。可就在数月前,这里不时有游客投诉猪圈味刺鼻难忍,让投资商一度想要撤资;因土地纠纷制约旅游业态发展,“一村一景”“一村一品”打造美丽乡村项目难以推进……
“这里有营商的法治沃土,企业经营没有后顾之忧!”看到城子河法院的执行干警从早6到晚7长达13小时的强制执行,新阳小镇的投资商不由感叹地竖起大拇指。
事情要从2007年说起,新阳村村民委员会与村民李某签订协议,约定在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猪舍,在国家或集体需要使用时,李某应无条件自行拆除猪舍。2019年6月,新阳村开始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需在李某修建猪舍的土地上开发旅游景区,依据协议约定,李某需自行拆除猪舍并搬离,但李某拒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2022年10月,新阳村村委会将李某诉至城子河法院。
如何在生态环境保护与三农经济发展间找准平衡点?如何在保护少数村民利益的同时兼具乡村营商大环境?
“矛盾,是民事纠纷永远绕不开的关键词。应对难题的办法,就是胸中装着群众,心中想着发展,在法律框架下找办法。”在案件审理中,城子河法院法官马莉娜调查得知李某养殖业设备简陋,畜禽粪污无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更无法达到自动化、智能化、资源化的要求,且已无偿使用集体土地长达15年之久,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将猪舍、鸭棚拆除,宅基地恢复原状。
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新阳村村委会申请强制执行。城子河法院多次约谈被执行人李某,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李某置若罔闻。
“案案都是营商环境,法院适时使用强制执行为奔跑前行的市场主体加油,为美丽乡村画卷着墨。”城子河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管莉认为小案件折射大发展,遂决定在宽限期后,对诉争土地进行强制迁出。
7月24日早晨6时,城子河区公证处、应急局、卫生局、长青乡政府等部门派出工作人员40余人参与协助执行,执行干警在现场拉起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
6时10分,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宣读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及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及其妻子曹某出面妨碍执行,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将其带离执行现场。随后,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对李某住所的所有物品、猪舍的生猪及鸡鸭等逐一清点登记,清点完毕后,将物品及生猪、鸡鸭等运输到安置点。
17时30分,执行现场清理完毕,随即拆除正式开始。
18时拆除工作结束,恢复土地原状。现场核对无误后,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当场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
1600平米厂房强制执行,历时13小时成功交付……
“感谢城子河法院,顶着烈日、忍受着猪粪难闻的气味,强制执行,恢复地上原状,这样我们在新阳小镇招商引资建设可以继续扩大规模,将新阳村建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了。”城子河区长青乡新阳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方正智点赞司法护航,进一步增强了乡村振兴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