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鸡西法院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按照“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让大量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法结与心结双解。我们邀请鸡西法院各基层法院院长谈一谈他们眼中的诉源治理。
访谈对象:
虎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宝东
主持人:当前虎林法院的诉源治理工作如火如荼、全面铺开,对“诉源”您是怎样看的?
李宝东:虎林法院的诉源治理也是在初步探索。从这几年司法实践来看,案多人少的矛盾问题,涉及到理论上的研究就是诉源治理。以前,许多人认为诉讼之前的调解就是诉源治理,但现在,我们觉得在认识上需要进一步深化。因为既然叫“源”,一定是矛盾萌芽和产生的地方。那么源头在哪里呢?党的二十大作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是人口大国,不是诉讼大国。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内容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那么矛盾的源头一定是在村镇一线,等到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到仲裁部门去仲裁的时候,矛盾已经不在源头了。所以我认为矛盾的源头,从普遍意义上讲是乡村社区。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提出要实现法院工作现代化,树立能动司法理念,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贡献法院力量,所以我们要向前一步,“抓前端,治未病”。
主持人:开展诉源治理的原因有哪些呢?
李宝东:近年来,虎林法院各类矛盾纠纷案件较多,通过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来看,202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000多件,2021、2022年每年受理各类案件各6000多件,三年受理案件总数近两万件,案件数量居高不下,造成案多人少的矛盾。法治社会固然是法律规则之治,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由司法去承担所有的纠纷解决职能,也决不是靠司法就能够实现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不诉而止纷定争,善之善者也”。对于已形成的纠纷,其解决的一般规律是越往后难度越大、程序越繁、成本越高。诉源治理正是基于此考虑,旨在构筑多元化、立体式的纠纷化解体系,促进已形成的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诉讼外的和解、人民调解、仲裁等其他非诉纠纷解决方式,从而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避免已出现的纠纷最终形成诉讼而增加当事人诉累。
主持人:既然诉源治理重点在前端,在基层,而诉源治理强调要把矛盾纠纷化解于基层,如何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深入乡村社区?
李宝东:我们要创新司法理念,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做到“抓前端,治未病”,省院党广锁院长多次强调推进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诉源治理中做到“四化四解四到位”。中院孙勇院长多次强调法院司法实践中要深化运用“四个理念”坚持“八问考置”,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我们要深入理解消化运用于虎林实践当中。要大力服务乡村诉源治理工作建设,实现“一村一法官”“一社区一法官”全面覆盖,推动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有机衔接,及时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将审判阵地前移到村、社区。目前,我院共派出员额法官15名,到全市85个行政村、5个社区以点带面开展“一村一法官”“一社区一法官”活动。同时,驻村、驻社区法官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包联法院的联系方式,均张贴在村委会明显的位置,方便人民群众全天候无死角随时联络。同时在虎林市矛调中心及虎林镇等全部11个乡镇,建立“和谐法庭”,打造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前哨”。并组织定期开展“释法进乡村、诉讼服务进乡村、解决矛盾纠纷进乡村、法制培训进乡村”等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为推动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主持人:请您结合虎林法院实际情况,谈谈如何做好诉源治理工作?
李宝东:我认为一是“普法进乡村”活动,延伸审判服务。2023年1月至8月13日,虎林市人民法院共组织28次(184人次)深入社区宣传普法、调处矛盾、解惑答疑,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是调解前置,激活诉前调解潜能。我院在矛盾纠纷进法院之后即进行分流,对于当事人愿意调解且事实简单的案件,由调解组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等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积极化解矛盾。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联系负责诉调对接的法官,当面审查调解协议、当天出具法律文书;对案件事实复杂、调解失败的,则由法官进行处理,努力推动形成调解在先、诉讼断后、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
三是多部门联动,加大多元解纷力度。将诉调对接网络覆盖到辖区街镇级调委会,推动形成法院与基层治理网格“平台互用、信息互通、矛盾联处、纠纷联调”工作格局,努力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同时依托线下线上双渠道,灵活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全面实现在线司法确认。
四是提升服务质效,巩固诉源治理成果。我们法院对于经过前端过滤后的矛盾,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人民法院诉讼程序的对接,对各类信息资源进行集约化处理,实现诉讼服务现场与远程、线上与线下、实体与网络的立体衔接,诉调案件的登记、流转、卷宗生成均在平台进行,远程调解、电子送达、委托鉴定、网上阅卷等诉讼服务均可通过线上实现。同时,强化对诉讼案件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畅通速裁和精审的衔接流转,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2023年1月至8月13日,网上立案共1760件、网上阅卷129件、网上鉴定26件、电子送达1812件;网上缴费1642件;12368热线人工接通率97.76%,热线服务满意度评价97.76%。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了司法质效,增强了司法满意度。
主持人:请再举例说明,我们在诉源治理工作方面有哪些经验做法?
李宝东:例如,在婚姻纠纷案件上,一是多部门协作,实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各职能部门多方协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协调联动作用,构建起有机衔接、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我们积极与妇联、民政等部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协调工作机制,在为离婚对象提供法律诉讼咨询、妇女儿童维权建议及协议确认服务的同时,合力开展“婚姻抢救工作”,尽力挽救婚姻并提高婚姻质量。并且加强与乡镇司法所及社区人民调解的横向联动,整合各方调解资源和力量,宣传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共同做好离婚、赡养、抚养、继承、财产等婚姻家庭纠纷的联动化解,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
二是利用诉前调解,助推质效升级。解决家事纠纷的重要方式为调解,而调解程序前置是实现化解矛盾纠纷的捷径之一。我院加大诉前分流调解力度,做好在法律指导方面的有机衔接。对于不能来到法院的当事人双方,在争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运用音视频在线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婚姻纠纷,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前提下做到矛盾纠纷尽早、尽快化解。
三是加强回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我院认真排查梳理,对有可能引发社会问题苗头的婚姻家事案件,通过电话、入户等形式定期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当事人的生活感情恢复情况,督促按时履行调解协议内容,防止调解协议成为“一纸空文”。在回访过程中,询问当事人对我院调解工作是否满意,收集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建议,以便加强我院的调解工作。同时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发挥婚姻案件的引导作用,将矛盾纠纷从个案处理转变为源头治理,切实降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成诉率。婚姻家事纠纷处理是这样,诉审执访各环节其他纠纷也是要这样。
主持人:请您简要说一下,虎林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下一步总体打算。
李宝东:抓好诉源治理工作,绝非一日之功,必须持续推进,久久为功,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下一阶段,虎林法院将持续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省法院党广锁院长、中院孙勇院长关于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讲话精神,继续巩固诉源治理成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不断形成具有虎林特色的诉源治理新模式,为“生态活力城,美丽新虎林”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法院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