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三争”晋先|喜报!鸡西中院徐媛凤同志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3-11-15 11:02:49



    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鸡西中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徐媛凤同志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徐媛凤,2013年6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一级法官。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在本职岗位上运用法律武器惩强扶弱,全力捍卫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用自己实际行动撑起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一片蓝天。

    提素强基,心系妇女儿童
    主动学习妇女儿童相关法规政策, 正确引导和解答妇女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在审判工作中,秉承“柔情司法、调判促和”的工作理念,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同时,注重家庭和谐稳定和当事人之间感情修复,在处理家庭矛盾纠纷案件时,她凭借女性的细致和敏感,耐心开导、劝解,妥善化解矛盾,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情有所向,关爱儿童成长
    为了给孩子们筑牢安全防线,徐媛凤协调社区和学校,牵头制定《优化儿童成长安全环境实施方案》,致力于排查、消除儿童成长过程中极易出现的安全隐患,为儿童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参加儿童成长法治教育活动,先后到校园、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100余场次。

    延伸服务,守护妇女儿童
    为了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利用节假日向妇女儿童进行法治宣传。先后深入20余个社区,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讲座90余场次,惠及妇女儿童群体家庭5000余人次。长期匿名向困难妇女儿童、弱势群体捐款捐物,帮扶贫困家庭;每年六一儿童节,到社区、福利院看望留守儿童,并为孩子们带去节日礼物。

    辛勤付出,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市级优秀干警,连续多年荣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最美家庭等荣誉称号。
    徐媛凤同志是新时代鸡西法院女干警的代表,牢记责任担当、履行审判职能,在审判工作中化解人民群众纠纷,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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