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展示我市新时代党员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的实在成效,经过基层党组织推荐、党(工)委审核把关,市委组织部从全市机关事业、乡镇(农村)、国有企业、街道(社区)、“两新”组织五个领域,择优比选了岗位先锋、业务先锋等20类、共计100名优秀党员,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锋典型代表,鸡西中院第六党支部组织委员、刑庭副庭长杨宗远入选。
杨宗远,男,198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鸡西中院机关第六党支部组织委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2014年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入职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来,先后任职刑事审判庭内勤、法官助理,麻山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副庭长。
在任职中院刑事审判庭内勤、法官助理期间,杨宗远负责协调联动省、市、基层三级法院工作事宜,传达省法院工作精神和指导意见,督促基层法院按时按标完成各项工作内容,汇总两级法院刑事审判业务相关各类数据进行统计、筛查,撰写调研报告百余份,同时配合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衔接,为打击全市违法犯罪,建设平安鸡西保驾护航。在任职麻山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期间,杨宗远审结全院刑事案件,所审结案件无超审限、被发改现象,结案率100%,其中2020年全年刑事案件全部一审服判,无一上诉,一审服判率100%。在任职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副庭长期间,杨宗远所审结案件均无违法办案、超审限现象,期间完成省管干部原哈商大党委书记曲某受贿等案的审理,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