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三争“晋先丨喜报!鸡西法院3篇论文获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表彰

  发布时间:2023-12-01 14:19:28


近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优秀论文评选结果的通报》,鸡西法院3篇论文获奖,其中二等奖1篇,三等奖1篇,优秀奖1篇。
    二等奖(1名)
    《缘何改判:刑罚裁量问题检视与规制策略——以裁判文书网706份刑事二审改判文书为分析样本》
    作者:常虹(虎林市人民法院)

    内容摘要:
    罪刑相适应是刑法的原则之一,实现量刑公正和量刑均衡是规范化改革的目标之一,经过对二审改判文书的实证考察发现,当前实务中存在的量刑偏差,量刑失当的问题。解决审判实践当中存在的量刑偏差问题,需要推进量刑实质化,实现从“重定罪轻量刑”向“定罪量刑并重”转变,规范赔偿行为评价,推动从“二审和解”向“一审和解”倾重,强化责任主义理念,实现从“机械化量刑”向“方法性量刑”转变,在刑罚裁量这个理性且审慎的推理过程中,要规范裁判者的自由裁量权,也要明确量刑的原理,并找到正确的方法论,推动量刑结果的适当与适法相统一,促进定罪量刑实现同步正义。
    三等奖(1名)
    《困境与出路,构建涉金融类纠纷的治理路径——以J市辖区法院审理涉金融类纠纷案件为视角》
    作者:管洪丽(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内容摘要:
    融资市场不规范,融资渠道不畅、利益驱动、社会信用观念的缺失,诚信度下降、金融监管不力等多方面因素导致涉金融类纠纷案件的产生,司法实践及金融监管中存在高利放贷隐蔽性强,发现难度大;案件缺席审理,影响调解率;民间资本的监管规制困难;信贷人员失察等突出问题。本文旨在从加大建设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宣传,统一组织领导,在全社会中形成合力;加强区域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区域信用环境;构建政、银、企信息交流平台,提高区域金融服务水平;依法加强监管引导,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秩序;金融部门要规范信贷操作,加强自身保护意识五方面探索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路径。
    优秀奖(1名)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龙江乡村扎根”》
    作者:李爽(密山市人民法院)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各地干部群众积极启动智慧,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工作实践紧密联系,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形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加多元、更加复杂的化解矛盾纠纷需求,促进了乡村振兴与和谐。本文以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辖区14个乡镇及下辖的近自然村、屯为调研基准取样点,对比五年的时间里前后的变化,围绕资金少,人才少,科技不发达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边境地区,如何对“枫桥经验”进行本土化运用进行分析论述。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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