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2日,在鸡西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王刚同志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通过了王刚同志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行斌同志向王刚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王刚同志在与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了宪法宣誓。
王刚同志表示,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实干担当,努力使鸡西高质量发展之路更加坚实、更加宽广、更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