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现场会

  发布时间:2024-04-30 16:58:19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要求,鸡西法院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推进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4月28日,鸡西中院组织各基层法院在鸡东县法院召开全市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现场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景峰讲话,审管办负责人郑微主持,鸡东法院院长赵鸿江出席会议并致辞,各基层法院分管法庭工作副院长、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鸡林法庭的家事审判庭、儿童托管室、家事调解室、心理疏导室,随后,召开了会议。

    会上,密山市法院知一法庭和鸡东县法院鸡林法庭进行交流发言,分别介绍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经验做法和工作亮点。中院审管办对考评指标及方案要求做解读。刘景峰副院长传达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刚对全市法院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具体要求,重点解决怎么创建,怎么抓实的问题。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深入学习和理解“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始终坚持“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是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认识到“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不仅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司法能力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经。通过准确把握其内涵,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要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当前乃至很长一段时期人民法庭的重点工作,全市法庭既要紧紧围绕6大项20小项评价指标开展法庭工作,逐项对标对表,细化落实、强化责任,也要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实践探索,通过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持续打造“一庭一品牌”“一庭一专”建设样板地,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均衡发展的特色法庭构建模式,进一步深化源头预防、源头治理、源头化解,将法庭打造成诉源治理“主战场”,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治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加强宣传推广,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意义、成果和典型经验,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通过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力量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为基层司法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强化监督管理,务求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创建活动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将体现人民利益、反应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这是创建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会后,各基层法院分管法庭工作副院长、法庭庭长开展座谈会,分享了此次学习交流的收获体会以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工作计划。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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