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响应省法院对交叉执行工作的统一部署,鸡西中院执行局聚焦疑难复杂案件,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精心规划,创新措施,潜心深耕,力争通过交叉执行巧破积案难案。11月8日,在中院执行局的指挥指导下,鸡冠区法院与麻山区法院以“金秋行动”为路径,针对朱某、金某与邱某、张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开展协同执行工作。
一、坚持科技赋能,提升协同效率
中院执行局始终高度重视科技赋能的作用,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发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功能。此次开展协同执行行动中,鸡冠区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协同执行板块,在网上向中院执行局提请案件协同执行的请示,实现基层法院提请请示、中级人民法院审批、推动协同执行工作进行等流程事项统一线上办理。鸡西中院成为全省第一家实现协同执行审批流程均为网上办理的中级法院,切实做到了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破空间和地域限制,补齐了纸质审批流程慢、时限长、效率低的短板,有效提升协同执行工作效率。
二、坚持因案制宜,夯实协同基础
为保障协同执行行动顺利开展,中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连线鸡冠区、麻山区法院,对朱某、金某与邱某、张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进行分析指导,帮助其研究协同执行行动事宜,要求其严格落实省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精神,按照中院执行局出台的推进协同执行工作专项文件要求,明确协同执行目标,规范协同执行行为,有效推动协同执行纵深开展,力争取得实际成果。
三、汇合执行力量,协同再添佳绩
朱某、金某申请执行邱某、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75.6万元。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邱某家住麻山区某村,名下有一处宅基地,并养牛12头。据此,鸡冠区法院需要麻山区法院协助调查邱某确切的养牛情况,并查封其名下的宅基地与饲养的牛。11月8日,在中院执行局的指挥指导下,两家基层法院汇合执行力量,来到邱某居住的麻山区某村开展协同执行工作。行动中,两家法院执行干警默契配合,齐心协力,快速调查到邱某名下确有一处宅基地,饲养牛的实际数量为6头。进行查封时,邱某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在陈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后,邱某慑于法律强制力,转变态度。执行干警坚持因案制宜,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虑生牛的饲养条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两家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鸡冠区法院对6头生牛进行“活封”,由邱某继续饲养。
至此,协同执行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下步工作中,鸡西中院执行局将始终践行“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持续深化交叉执行工作,加强科技赋能和创新驱动,努力构建全市法院“执行一盘棋”工作格局,为不断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贡献执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