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法庭“枫”景丨建设四个法庭,搭建四个平台 努力打造“吕仙华法官工作室”特色品牌

发布时间:2024-11-28 11:26:43


近年来,鸡东县法院鸡林法庭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努力创建人民法庭特色品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1、建设“双语法庭”搭建朝汉民族沟通平台
    鸡林人民法庭所辖的鸡林乡是朝鲜族聚居区,为方便朝鲜族群众诉讼,采用“双语”进行审判,既方便了少数民族当事人与法官的沟通交流,让当事人准确地理解法官对法律的解释,又增加了对法官的信任感,为调解工作顺利进行打下基础。对于与朝鲜族居民有关的案件,特别采用了朝鲜族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提高了审判工作的效率。今年以来,为鸡林村村民诉前解决纠纷2件,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为在韩国务工群众解决纠纷13件。

    2、建设“家事法庭”搭建家事审判特色平台
    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加大了法官对举证规则的释明力度,法官在家事法律相关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自由裁量权,参照当事人的身份地位、生活现状、受教育程度及当事人意愿等具体个案因素,全面考量案件涉及的过去事实、未来预判及善良风俗等,作出最适当的裁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法院牵头起草并经县政法委研究下发工作方案,部署、协调和督促各方力量,推动家事多元解纷机制改革。推进家事诉调对接,与县妇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互动机制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见》,就多元化解家事纠纷进行对接。实行家事调查员制度,充分发挥家事调查员进行家事矛盾调查、判前风险评估和判后回访等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化解家事纠纷。
    3、建设“流动法庭”搭建司法为民便捷平台
    鸡林人民法庭积极推进“巡回审判法庭”,并成立了“青年法官工作站”,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着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平台”。针对年事高、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为方便他们参与诉讼、维护权益,鸡林人民法庭将审判庭开在当事人家的炕头上。今年以来,通过在村民炕头、医院病房、田间地头、养老院巡回审判35件。对村内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在节日期间走访,关心生活状况,询问困难需求,开展送爱心活动,一对一帮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4、建设“枫桥式”法庭搭建“无讼村屯”创建平台
    基层治理体系全贯通。把“无讼村居”建设作为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的有效载体,积极向辖区党委政府“双报到”,充分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机制作用,对接县综治中心,与7个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共建家事解纷平台,一村一法官调解全覆盖。对接县域633个村社网络员,与123名村妇联主席建起“金达莱家事调解”微信群,联动发现、就地化解家长里短,数字云法庭赋能止纠纷。将“龙法和”云法庭指挥平台与县网格管理平台精准对接,及时为网格员提供法律难题解答、复杂纠纷联合调处等功能,通过“龙法和”云平台解决矛盾纠纷10余件,提供法律指导20余次。乡村主力军参与全过程。为调解员提供业务指导,充分发挥村组组长、网格管理员、司法协理员、乡村干部、乡贤村老等多种力量,对家事矛盾纠纷尽早排查梳理。诚邀入驻调解平台。邀请39个调解组织、35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同调解家事纠纷。“1+N”多元联合调解。构建家事纠纷多元联合调解体系,联合县妇联“平安大姐”工作室,参与家事解纷24件、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5份;联合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同对冷静期内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建立家事《回访档案》52份,重点“回访”离婚、抚养、赡养纠纷调解后续情况,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指导诉前调解此类纠纷52件。研析离婚、抚养费纠纷多发问题原因,发出司法建议2份,如对民政局提出“离婚登记时,应对男女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详细询问,记录不承担抚养费一方是否用自己应分财产折抵抚养费”建议,通过巡回审判、宣讲案例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颂扬和谐家庭家风,鸡林乡2个村创建为无讼村,以基层“小平安”汇聚县域“大平安”。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鸡东法院鸡林法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