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看基层 | “单次解除”限高令 善意执行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4-12-23 15:23:51


    “我已经顺利买到了回鸡西的高铁票,谢谢法官对我的信任,我回去以后一定想办法,无论如何把欠的钱还上,配合法院执行,不给你们添麻烦”。被执行人王某在电话里连连道谢,王某夫妻二人是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梨树法院执行局在受理该案后,依法对王某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控制,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12月初,受连续雨雪天气影响,鸡西市至哈尔滨市部分路段受到交通管制,车辆无法通行。正值此时,被执行人王某二人正在哈尔滨市打工,王某二人的两女儿在鸡西市居住,其中刚满1岁的小女儿突发高烧,体温升至39度,19岁的大女儿将情况反映给王某二人后,作为母亲的王某心急如焚,向执行干警打来了电话:“法官你好,我鸡西家里的小女儿刚满一周岁,现在发高烧了,鸡西这边也没有其他亲戚能帮忙照顾,现在下雪封路,客车也通不了,恳请法院解除对我的限高令,让我买到高铁票,回鸡西带我女儿去医院看病,回去以后我一定想办法解决欠款,配合执行”。王某向执行干警提交了回鸡西市的高铁车次,焦急的等待着。

    执行干警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向申请执行人反映了该情况,并就该申请事项向申请执行人释明,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执行干警快速办理单次解除“限高令”,同时再次对王某进行释法:“此次解除‘限高令’是临时性的,带女儿看完病后要积极履行义务,才能为自己打开‘方便之门’。”于是,在限制高消费解除后,就有了开头被执行人王某激动的一幕。12月10日,王某如约将部分执行案款5000元汇入梨树法院案款账号中,并承诺剩余部分将在2024年底前全部还清。

    群众无小事,分毫总关情。在每个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苦楚,单次解除限高令不仅传递了法院执行的“人间百味”,更加彰显了司法为民的“脉脉温情”。下一步,梨树法院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法律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第八条

    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梨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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