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定分止争 | 异地财产处置难 交叉执行效率高

发布时间:2025-04-23 10:30:38



    为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鸡西中院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交叉执行,不断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

    2021年6月,某银行与某食品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借出8300万元,约定2022年6月还款,某农场公司、王某、刘某承担保证责任。某农场公司、王某以其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刘某以其名下的一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债权数额为504万元。因某食品公司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某银行诉至鸡西中院,经审理,判决某食品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借款本金8300万元及利息,某农场公司、王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刘某在504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期满,某食品公司、某农场公司、王某、刘某未履行给付义务,2024年11月,某银行向鸡西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某农场公司、王某提供担保的2万余亩水田位于密山法院辖区内,为提高财产处置效率,降低办案成本,2024年12月,鸡西中院执行局通过交叉执行的方式将该案指定密山法院执行局执行。

    交叉执行后,密山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制定执行方案,因案涉土地面积较大,价格过高,极易导致拍卖流拍,不利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最大化。综合考量后,执行法官采取了分割拍卖的处置方式,将两块土地分别挂拍拍卖。2025年3月,案外人张某、孙某分别以4090万元、3649万元的最高价竞得土地使用权。同时,刘某的房产也及时进行了评估拍卖工作,最终以353万元的价格成交。至此,该案所有的抵押财产均高效率处置完毕,及时为胜诉当事人挽回贷款损失8000余万元。

    下一步,鸡西法院将继续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工作目标,持续深化交叉执行、规范执行,积极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为推动诚信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密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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