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再次调查,叶某、于某利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只有那栋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房屋了。涉案房屋现在是案外人穆某占有,双方协议购买,穆某已向二被执行人支付了部分购房款,还未实际办理过户登记。”
“目前,穆某一家三代都住在这栋房子里,家中还有行动不便的老人需要照顾。房子的一楼被用于经营快递驿站,周边居民收发包裹都依赖这里。”
在梨树法院执行局专业法官会议上,执行干警老李和老高分别介绍了于某华与叶某、于某利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的进展情况。
在这起案件中,根据生效民事判决书内容,叶某、于某利给付于某华夫妻共同债务欠款23万元,叶某、于某利二人对该欠款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叶某给付于某华个人债务欠款4万元。申请执行人于某华在案件审理阶段,就已对于某利所有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伊敏河镇的房屋申请了保全查封。这栋房屋就是现在被穆某占有的房屋。
“从目前的情况看,多次财产调查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穆某也毫无配合执行工作的意愿。为加快推进案件执行,及时做到案结事了,还是得实地勘察、实地推进!”
1300公里外,内蒙古自治区,伊敏河镇。
执行干警老李和老高找到穆某的时候,穆某正在整理快递。
“您好,穆女士。我们是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
看着正出示工作证件的执行干警,穆某非常错愕,她从没想过执行干警会跨省执行。
向穆某说明来意后,执行干警再次向穆某阐明了拒不配合人民法院进行房屋清退的法律后果。
看着眼前的执行干警,想着房子可能保不住,穆某满腹委屈,“他们欠别人的钱,凭什么来执行我花‘血汗钱’买回来的房子,凭什么把我清退出去!”
“因您购买于某利房屋时间是在我院对其房产的查封期间,您在本院查封该房屋之前未合法占有该不动产并未支付买房的全部价款,亦未办理过户登记,您向本院就该房产提出的执行异议,本院立案审理后,已作出裁定驳回您的异议请求,现在您占有该房屋属于非法占有。”
“可这是我和父母安身立命的地方,要是没有了,我们住在哪里,靠什么生活?”穆某的情绪愈加激动,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安抚好情绪激动的穆某,老李和老高看着被打理的井井有条的快递驿站,商讨起执行计划。从案外人的角度看,驿站规模不大,每月都有稳定的现金流,若强制迁出,将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不仅严重影响案外人的正常经营和生活,势必会对周边居民收发快递带来不便,引发不满。此外,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是她的愁难。从申请执行人的角度看,这栋房子虽然有利于兑现其胜诉权益,但无论是房子的位置,还是实际状态,单纯地接收房屋以物抵债并不是最佳选择。
商量至此,老李和老高对视一眼,齐声道:“以购房款抵扣执行款!”
执行计划已定,在征得穆某肯定的意见后,两人连忙与申请执行人于某华取得联系。
“于先生,我们现在已经来到了伊敏河镇,经过实地查勘,现在有新的执行计划与您商讨。”
“由于房屋位置跨省,路途遥远,不利于您日常打理。而案外人穆某本意就是购买房子用于生产生活,这已经成为她的刚需。您是否同意让穆某购买此房屋,用购房款抵扣本案的执行款?这样,既能让您拿到真金白银,免于跨省处置房子的奔波劳累,又能不影响穆某的正常生产生活、不会给周边居民收发快递带来不便。”
申请执行人思考片刻便欣然同意。随后,在执行干警的协调沟通下,申请执行人与穆某达成购房协议,穆某以4万元购得涉案房屋。购房款抵扣本案执行款,房屋过户到穆某名下。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均表示满意。
执行之路是一条披荆斩棘的路。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既要一马当先、雷厉风行、眼疾手快,又要随机应变、见机行事、举一反三,唯有如此,才能用设身处地、刚柔并济的执行实践为人民群众画就一幅幅生动的法治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