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锦旗点赞法院

  发布时间:2025-08-27 14:52:53



    近日,鸡西中院民三庭收到当事人赠送的绣有“公平公正、司法为民”和“司法公正、清正廉洁、依法为民、公道人心”的两面锦旗,这两面锦旗既是当事人对案件合议庭成员工作的认可和感谢,更是对鸡西中院司法公正、定分止争工作的高度肯定。

    赵某向一审法院起诉称其受雇于刘某某,在对红星乡东太村的房屋进行房顶修复期间受伤,送至医院治疗,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赵某遂起诉要求刘某某支付医药费,其他赔偿项目待司法鉴定后再另行主张。一审认定刘某某为雇主,判决刘某某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作出后,刘某某提起上诉,理由为其不是真正的雇主,向二审法院披露雇主为聂某某,其只是无偿帮工。经询问聂某某,聂某某表示其是雇主,应由其承担的责任不会推脱,但因赔偿数额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案件调解陷入僵局,主审法官史佳玉考虑到本案若达不成调解,赵某短期内得不到赔偿款,还会增加其诉累。主审法官史佳玉多次与各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沟通,从案件事实、责任分担、法律适用等进行释法说理,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聂某某与赵某达成庭外调解,一次性对赵某全部损失予以赔偿并当场支付赔偿款。

    案结并非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本案的妥善解决,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展现了新时代法官的担当。接下来,鸡西中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做实定分止争,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更见实效,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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