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解决“执行难”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纪实②

发布时间:2025-09-28 08:59:51


依法办案解纷争 护航营商促发展

    近日,申请执行人鸡西市某洗选公司向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赠送一面锦旗,以表达诚挚的谢意。
    2024年3月,鸡西市某洗选公司因某煤炭公司拖欠买卖煤炭款项,向恒山法院提起诉讼。恒山法院依法判决某煤炭公司向鸡西市某洗选公司支付合同款600余万元及利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某煤炭公司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鸡西市某洗选公司向恒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恒山法院依法对某煤炭公司进行全方位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出煤的车辆出入院内。在制定详细的执行预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某煤炭公司,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劝导相关人员主动配合法院工作。同时,在核对相关资料后,执行干警查封了该煤炭公司矿山设备及煤炭,在确认无误后将煤炭予以装车扣押护送至指定地点。某煤炭公司负责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决定分期偿还执行案款。
    目前,该案已履行500余万元。
双拘“老赖”破困局,优化营商获锦旗

    近日,虎林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跨越地域、精准施策、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并向法院赠送书面感谢信和锦旗。
    魏某甲、姜某夫妇及其子女与黑龙江某农业担保公司之间存在金融担保贷款关系,因未按约清偿贷款,该担保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向虎林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担保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依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得知被执行人魏某甲的女儿魏某乙在牡丹江市居住。执行法官带队赴牡丹江市跨域执行,并在当地法院地协助下找到魏某乙。魏某乙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绝,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次日,魏某甲、姜某来到牡丹江市,执行法官向两人释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两人仍未提供有效履行方案,执行法官依法对姜某采取拘留措施。受拘留措施震慑,魏某甲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性,积极筹措资金,全额履行案款,案件得以执结。
紧盯目标聚焦民生权益兑现

    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紧盯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聚焦民生权益兑现,以“快、联、暖、惩”四维举措,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对涉民生、涉企执行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全流程优先推进,打破程序壁垒,推动劳动报酬、企业债款等民生诉求高效兑现,让权益保障“加速抵达”。线上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全域检索财产,线下依托“府院联动”深挖线索,借诉前、诉中保全契机,促成多案自动履行、和解撤诉,以“联动网”化解执行阻力。对生存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启动司法救助,解燃眉之急;对拒执行为出硬招,通过限消、失信、悬赏等惩戒措施亮剑,筑牢执行威慑力。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虎林法院、恒山法院、梨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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