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购买二手房时,选择找中介公司,先从中介处了解房源情况,初步了解房屋的情况,确定心仪的房屋后实地看房,非常省心省力。但有的人接受中介服务之后,不想付中介费,偷偷绕过中介公司,私下联系房主直接购买。法官想提醒大家,这样做不行!近日,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基本案情
因生活需要,张某想买房,找到某房地产公司帮忙介绍,双方签订了销售委托书,约定:张某不得与中介带看的客户私自成交,如私自成交造成原告利益损失全部由张某承担。密山市某房地产公司的职员带张某看房后,张某相中房屋,越过中介公司私自与客户签订了买卖合同。中介公司得知后,向张某索要报酬,张某拒绝后,某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5000元中介费。
审理过程
法官联系被告后,张某辩称是房主通过微信加的自己,不知道是之前中介带看的房主。法官向张某讲明了相关法律规定,看了中介公司提供的带看录像,经调解,商定张某赔偿2500元,某房地产公司收到钱后撤诉。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向中介人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