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以案释法 | 邻里相处需尽责 设施漏水致损要担责

发布时间:2025-12-03 09:40:54



    基本案情

    2024年某晚,原告接到租户电话,得知楼上泡水,屋内棚顶漏水严重。原告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楼上无人,便关闭了楼上自来水室外开关,并联系社区和楼上住户。经了解,是被告家厨房洗菜盆自来水管爆裂导致泡水,造成原告屋内棚顶、墙面、门、地板等处被淹,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原告与被告协商赔偿问题,但被告拒不赔偿,原告遂诉至法院。

    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房屋被淹墙面、门、棚顶、地板材料和维修等各项费用共计10000元,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

    法院审理

    本案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赔偿原告当晚房屋被淹墙面、门、棚顶、地板等材料费和人工费计3500元,此款当庭给付,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应相互关照、妥善管理自己的房屋设施。本案中,被告为楼上住户,对其屋内的自来水管道等设施负有管理和维护的义务。因自来水管爆裂导致楼下邻居房屋受损,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发生类似的邻里纠纷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受损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受损方也应注意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居民,要定期检查自家房屋的设施设备,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因疏忽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引发邻里纠纷。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麻山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