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以案释法 | 重拳打击规避执行 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发布时间:2025-12-04 09:30:23



    基本案情

    崔某、肖某夫妻二人于2011年至2012年间,分九次向高某借款本息合计129万余元。2013年2月,崔某向高某出具欠条,但之后未履行还款义务。高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6月,法院判决崔某、肖某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高某17.5万元,剩余款项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

    法院审理

    判决生效后,崔某、肖某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2013年及2024年两次执行,法院陆续处置了被执行人名下三处房产及一台车辆,但高某仍有近40万元债权未能实现。崔某长期下落不明,在此期间其名下累计法院判决确认的债务已达近150万元,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发布执行悬赏等措施,但一直未能查获其行踪或新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陷入停滞。

    2025年11月,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根据线索依法将崔某带到法院。询问过程中,崔某声称自己无固定居所、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查,其使用的微信账户存在多笔大额资金往来,崔某承认该账户用于日常收支,但仍拒不申报财产情况。鉴于崔某违反限制消费令,隐匿财产、逃避执行,情节严重,法院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执行人长期隐匿行踪、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资金往来,企图规避执行,属于典型的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法院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坚决运用司法拘留、纳入失信、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有力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

    法官提醒,任何试图通过“躲债”“逃债”逃避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被执行人必须依法配合执行、如实申报财产,诚信履行义务才是唯一正途。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岩    

文章出处:梨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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